輻射管制區 劑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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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文章資訊
- 1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
第七條設施經營者對進入管制區之一般人員,應提供適當之人員劑量計、輻射防護. 裝具及資訊,使其正確使用,並派員引導。 第八條管制區有放射性污染之虞時,設施經營者應 ...
- 2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- 全國法規資料庫
所有條文 · 一、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,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。 · 二、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。
- 3輻射防護安全面面觀 - 亞東醫院
平均而言,台灣區域每人每年所受到的天然背景輻射劑量約為2毫西弗(2mSv),較全球 ... 可以確保設備附近環境的劑量率沒有超過法規限值(非管制區需小於0.5μSv/hr),且與 ...
- 4第十章輻射劑量評估及輻射防護措施目錄
核能電廠環境輻射劑量設計規範,以及核能電廠放射性物質排放管理規定在. 符合合理抑低原則下排放。除役期間各項作業之放射性氣、液體排放管制劑. 量限值如下:.
- 5X光機原理與輻射防護
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安全管制。 ... 安全標準第12條輻射作業造成一般人之年劑量限 ... 測區。 ▫ (1) 管制區內應設置實體圍籬。 ▫ (2) 監測區內應為必要之輻射監測。